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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依托学科教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文评选及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8-03-08  点击:[]

 

关于开展“依托学科教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论文评选及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

学校教育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主渠道,如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科教学有效融合,在重知识讲授的同时能够兼顾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的阐释,是学校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传统文化与学科教学的有效融合,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学科教学渗透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大连教科所与辽宁省《基础教育论坛》杂志(刊号/ISSN 1674-6023/CN21-1565/G4)联合开展“依托学科教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文评选及教学案例征集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论文征集、评选

面向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征集传统文化与学科教学融合相关的论文。论文可以从多层面、多角度阐释传统文化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渗透。阐述在教学中,将传统文化与学科教学结合时存在的问题,解决的途径与思考等。论文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题明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观点准确,语言简洁凝练,表达生动。杜绝论文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参评论文须包含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字数在1500-3500字左右。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25倍。文末统一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学校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已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参加评选,工作总结、学习体会、资料汇编等不列入评选范围。论文署名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参评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文件名为:论文评选+作者+单位)以区域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大连教科所,截止日期为415日。

二、征集传统文化教学与学科教学相结合的案例

教学案例应充分体现学科教学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案例详实,有实用性和原创性,有实践经验和思考。参评案例应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真实发生的,对解决同类问题具有借鉴作用;对教师的实践进行提炼和反思,并能提出新的见解;通过案例研究,形成的观念和实践具有引领性,或能够引起讨论、提供分析和反思。案例文字须表述清楚、语言精炼、生动形象。案例须具备: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设计思路、实施过程、拓展措施、效果评估、总结反思等要素。字数在3000字左右。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25倍。文末统一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学校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参评案例电子稿(Word格式,文件名为:案例评选+作者+单位)以区域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大连市教科所,截止日期为415日。

三、评选要求

凡符合要求的论文、教学案例,按照评选要求划分等级,并将初审合格的论文、教学案例报至辽宁省《基础教育论坛》编辑部。最终结果由网上投票和专家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形式产生,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评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获奖教师将颁发大连市教科所优秀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荣誉证书。优秀获奖论文及案例将在辽宁省《基础教育论坛》杂志(刊号/ISSN 1674-6023/CN21-1565/G4)、《视听导报·新教育》等期刊上予以发表。

在获得优秀论文和优秀教学案例的教师将受邀参加辽宁“依托学科教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论坛,并作发言。

四、其他事项

所有参与论文和教学案例评选的教师须加入学法研究qq群(群号169790733),入群后请注明单位+姓名+手机号码。初审合格的参评教师须关注网上投票信息。

 

                                  大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基础教育论坛》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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