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线上教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增强防范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我校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线上教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强化了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1.学校教务处制定《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教学工作方案》,组建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任务。
2.落实各主管部门及全体教师网络安全责任及意识形态监管责任,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意识。
3.学校和教师选用的网络教学平台,均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要求,避免线上的课程资源内容和在线学习指导过程遭受恶意攻击,避免师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泄露。
4.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不浏览不明网页,提高防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不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接到疑似诈骗电话或短信后,及时告知家长处理。
5.已落实线上教育教学监管责任,建立以教务处、德育处辐射各教研组、备课组、各班级的立体化网格管理体系,加强政治审查、内容审查,教育教学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所有上线使用的课程资源要经教务处审核,各班级的班级建设相关资源要经德育处审核。
6.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时,应按最小化原则实名授权学生进入学习空间并屏蔽无关人员。
7.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小组成员履行线上教学实时监控员职责,监测在线学习空间的状态,当在线学习空间出现不适合内容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8.我校提供的线上教学资源均为免费,严禁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