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卡)或学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3.确因重要资料需要复印带出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移动电话。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污染环境。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反映。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书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经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未按时归还借出的报刊,每天按定价的10%处以罚款。
3.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除按规定要求赔偿外,并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4.对于不服从管理,言行不文明,态度恶劣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 图书馆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委托专人负责,及时采购图书、期刊。
二、 采购图书时,采购人员必须就书籍价格、总册数、金额数与发票册数、金额数加以严格核对。
三、 将清单交于总务处进行财产登记,验收后方可上架出借。
四、 每日中午12:00-1:00 下午15:00-16:00对学生开放。图书室、资料室全天对教师开放。期刊室下午对教师开放。
五、管理人员应按中图法编目、分类、盖章并输入计算机先后进行“个别登录”采购管理、编目管理、书标打大印、典藏管理、以及“总括登录”然后归类上架进行流通管理。
六、每日对借、还图书,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整理、消毒、上架。
七、 及时修补,保持图书整洁。
资料室规章制度
一、 本资料室为教学提供资料服务,限对本校教工开放,外来人员不予接待。
二、资料室开放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三、教工应爱护资料室内公共财物,书报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
四、资料室报纸、杂志、字典、辞典、工具书一律不外借。如需有关资料可登记复印。
五、教工在资料室应保持室内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不吸烟、不乱抛废纸杂物。